RoHS 2.0法规介绍

1、什么是RoHS指令

欧盟议会及欧盟委员会于2003年2月13日在其《公报》上发布了《废旧电子电气设备指令》(简称《WEEE指令》)和《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》(简称《RoHS指令》)。

2、RoHS指令的要求:

欧盟RoHS指令要求从2006年7月1日起禁止电子电气产品中使用铅,汞,镉,六价铬和两种溴化物阻燃剂: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,限量指标分别为:镉:0.01%(100ppm);铅、汞、六价铬,多溴联苯,多溴二苯醚:0.1% (1000ppm)。

3、RoHS指令涉及行业:

《RoHS指令》和《WEEE指令》规定纳入有害物质限制管理和报废回收管理的有十大类102种产品,前七类产品都是我国主要的出口电器产品。包括大型家用电器、小型家用电器、信息和通讯设备、消费类产品、照明设备、电器电子工具、玩具、休闲和运动设备、医用设备(被植入或被感染的产品除外)、监测和控制仪器、自动售卖机。中国起草的法律禁用同样的物质,并采用和欧盟RoHS指令同样的实施期限。

4、RoHS 2.0指令:

    RoHS 2.0即RoHS的升级版,于2011年7月1日欧盟议会和理事会在欧盟公报上发布指令2011/65/EU,以取代2002/95/EC,并于2011年7月21日生效。同时要求从2013年1月3日起废除指令2002/95/EC,盟国必须于2013年1月2日前将新指令2011/65/EU更新到当地法律。

2015年6月4日,欧盟公报(OJ)发布RoHS2.0修订指令(EU)2015/863,正式将DEHP、DBP、BBP、DIBP列入附录Ⅱ限制物质清单中,至此附录Ⅱ共有十项强制管控物质。详见下表:

限制物质

限量(质量分数)

铅(Pb)

0.1%

汞(Hg)

0.1%

镉(Cd)

0.01%

六价铬(Cr Ⅵ)

0.1%

多溴联苯(PBB)

0.1%

多溴联苯醚(PBDE)

0.1%

邻苯二甲酸二(2-乙基己基)酯(DEHP)

0.1%

邻苯二甲酸丁苄酯(BBP)

0.1%

邻苯二甲酸二丁酯(DBP)

0.1%

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(DIBP)

0.1%

此修订指令发布后,欧盟各成员国需在2016年12月31日前批准和发布遵从该指令的法律、法规和行政规定,相关规定应从2019年7月22日起实施。

从2021年7月22日起,对DEHP、BBP、DEP和DIBP的限制适用于医疗器械(包括体外医疗器械)和监测控制仪器(包括工业监测控制仪器);

对DEHP、BBP、DBP和DIBP的限制不适用于连接线和备用线,用于对2019年7月22日前投放到市场的电子电气设备进行修理、重复利用、功能更新或容量升级。

针对附录Ⅱ中的有机物(DEHP、DBP、BBP、DIBP、PBB和PBDE)均采用气相色谱-质谱联用法作为标准检测方法。

2011/65/EU的发布将给中国的电子电气产品制造企业带来一定的影响,特别是由于将医疗器械类产品、监视和控制仪器产品列入规管的范围,因此对这两类制造企业的影响将是非常巨大的。此外,由于电子电气产品上需要贴附CE标志,因此,对业界符合指令的要求,也将是一个巨大的挑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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